规章制度

::规章制度::

 
※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
来访咨询接待工作制度
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制度
重大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
利益冲突审查回避制度
投诉查处制度
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
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
※ 业务质量监督和检查制度
※ 财务管理与分配制度

※ 法律文书、发票、印章管理制度

※ 业务档案管理制度

※ 内务管理制度

统一接受委托和收费制度
※ 律师外出办案定期汇报制度
※ 律师过错追究办法
 
 

来访咨询接待工作制度

 

一、为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量,特制定本接待来访咨询工作制度。

二、律师必须轮流值班搞好接待来访工作的三原则:

1、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原则。做到态度热情,平易近人,凡法律咨询范围内的问题,就应“有求必应”、“有问必答”。

2、坚持解纷息诉的原则。在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强的前提下,多做说服、教育、调解工作,力争使问题及时妥善地得到解决。

3、坚持抑恶扬善、伸张正义的原则。律师要旗帜鲜明地支持受害者,积极为其提供法律帮助,决不为权势和金钱所左右。

三、接待工作按一听、二看、三问、四析、五答的步骤认真进行,决不允许走过场。

四、建立律师接待登记薄(册),律师值班接待来访必须认真作好记录,所里定期进行检查。

五、坚持律师挂牌接待,设立意见薄,加强群众监督。

六、接待工作坚持谦虚谨慎、实事求是的态度,知之为知之,不知为不知,应当甘为小学生的态度,先做学生,再当先生,不许文过饰非,含含糊糊。

七、涉及重大疑难问题,坚持集体研究,请求汇报,然后定期作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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